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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核

发布日期:2017-12-22 字体:[ ]


办理机构 地震局
事项类别 行政许可
办理期限 2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 莱芜市龙潭东大街1号行政服务大厅一楼地震局窗口
联系电话 0634-8896060
监督投诉电话 0634-8896060
工作时间 法定工作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30

办事指南


1、办理条件

重大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已经进行了地震安全性评价,并且具有省或国家地震安全性评定委员会评审通过的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重大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以外的一般工程,应当按照《莱芜市城区地震小区划》或国家颁布的地震烈度区划图所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

2、所需申办材料

1、审核登记表;2、法人身份证;3、可行性研究报告;4、评审报告;5、产权及其它相关材料。

3、办理流程

1、行政相对人申请;2、受理、审查、3、登记;4、审核;5、登记存档。

4、我想了解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第三十五条、《地震安全性评价条例》第十一条、《山东省防震减灾条例》第二十六条、《山东省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第四条。

5、我想下载表格

建设项目抗震设防要求审核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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